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

能吵架,著實美好



我的朋友常常跟女友吵架。
有一次去旅行,竟花了一千英鎊在長途電話裏,也就只是為了吵架。他們的伴嘴總是令人啼笑皆非。

基本上他都只說一句話,就是︰「都話冇咯﹗」
「為甚麼不打給我?是不是給女孩子出去了?」「都話冇咯。」
「你是不是不要我了?是不是沒感情了?」「都話冇咯。」
「是不是討厭我呢?是不是玩厭了?」「都話冇咯。」
「語氣這麼冷淡是不是嫌我呢?」「都話冇咯。」

我們觀察他說︰「都話冇咯。」的語氣,由哄情人式的,到憤怒,到開始無聊了。終於吵完了,他吁了一口氣,看著我們,無奈的道歉。

朋友總勸他這麼辛苦,不如快點分手。
但是我覺得,還可以吵架已經算是幸運。
吵架期間講的氣話日後可以裝作無事發生,當成是一時「火遮眼」亂講的;再狠的話都不是出於真心的;分手的話都不是真的mean it
冷靜的講分手,殺傷力比發瘋亂丟東西時講分手嚴重得多。
因為吵過架了,一個人靜了下來;思考過了,一邊喝咖啡一邊讀報,心裏一邊想,已經沒有再一起的理由,也沒有留情的餘地了。
那時一切都要完了。

可以吵架,其實證明一切都有補救的地步。
因為還會為對方動真情,那怕是憤怒的真情,也比無情好。
所以說,瑰麗的愛情總是轟轟烈烈的,那不是因為有戲劇性式的顛簸,而是因為還可以吵吵架,撒撒嬌。
可是發完脾氣,罵夠了,還是愛的話,請亳不猶豫的跑去用盡力的抱緊對方,別放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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