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19日 星期三

第一次喜歡上


瘋狂的聽著The Smiths,一隊八十年代很有詩意的樂隊。
晚上夢縈魂牽,竟然在夢中追索這麼多年的情史,醒來時一身冷汗。
認識我真身的人應該知道我生活在極端矛盾之中,生活雖只有短短二十一年,卻一向沉浸在極歪曲的成長環境裏。
今天有如此扭曲和多面的性格,很大程度是因為無法在複雜簡單化,選擇其中一個生命來活。
有時也不能自主去選擇,曾經說是想做一個正常的拜金小姐,結果還是抵受不住胡來的誘惑,三個月又頓變成頭髮亂亂,目空一切的100%魯莽100%細心小姐。
可以同一時間在極端的兩邊,這麼多年都在害怕會有心理病的警號裏慌張。

可能我已經有心理失衡了。


anyway,在鬧鐘嚮起的那一下夢境剛好來到第一次喜歡上別人的時候,對,那個夢是不跟時序的。而我個人成長也不很跟時序。
小時候我在色情世界裏成長,到女性的胴體和同性戀等東西十分敏感。
我是認真的,那時候本人在小學,對是老紀裏沒有兩個數位的年代。
所以第一次喜歡別人是中三的時候,不過我到今天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歡他的。

中三的時候有個中六的學生,樣子有點像我當時很喜歡的某樂隊的鼓手。
於是我每天就是這樣看著他。
後來我才明白,只是想的事情走出腦海裏,就會變成一件人人皆知的事。
所以我是不傳八卦的,最多是口沒遮攔講錯話。
因為很多人都知道我這個肥女子,喜歡上一個中六的高材生時,我覺得很煩。
我一來是有點尷尬,又有點羞愧,又有點煩,又覺得我的世界怎麼會被人入侵了。
我開始覺得別人都有能力讀到我腦子想甚麼,又想起小時候在閃電傳真機(後來改了名不知道叫甚麼)看到有一個神奇法寶,用了/食了,就可以知道對方想甚麼。
於是我就開始很憂慮關於學校的飯盒供應商,慢慢忘了關於中六生的事。


其實,到今天我也不覺得我有鐘意過任何人的。
我只是跟很多人一起過,看電影,親吻,吃飯,談情。
但明白我的人應該不多吧?
昨天那個post講到的人,其實我真的沒有很喜歡,是音樂令我想起的事,不是我放不下的事。


我的腦袋又在吃草了,所以我要去做essay,不講這些令人頭痛的矛盾的話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