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林一峰「重回布拉格」的那古城。
第一次去,在明媚的陽光下登古堡,渡古橋,
不禁驚訝這真是一個溫柔的城市。
在河邊吃著雪糕時,𣉢走眼看太陽也看俊美的男人,嗯歐陸男子果然跟英倫男生不一樣呢﹗
對對﹗男生就要像布拉格這城市一樣呢﹗
溫柔,帥氣,陽光,不緩不急,恰到好處﹗
男人其實跟城市一樣︳,有些我們注定當過客,有些我們勉強留了會兒,有些我們則想盡辦法停留,終其一生稱之為家。
甚麼的特質留得住人每個人也不同,友儕中口啤極壞的倫敦於我是最熟悉的家,人人讚好的香港於我只是一年停留三十天就足夠有餘的吃喝SHOPPING勝地。
我們對自己的認知要像旅遊局一樣,怎樣的條件就吸引怎樣的人。
而且要送上最好的第一印象。
我對布拉格還是甚麼都不了解,但他的溫柔己吸引我想多停留一會,至少我想再了解多一些,再多一些﹗
寫於布拉格河畔的小CAF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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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age source:癲雞的iPho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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